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2-5873 | 分 类: | 新闻发布会解读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05 月 18 日 |
标 题: | 【新闻发布会解读】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05 月 18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新闻发布会解读】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新闻发布会解读】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5月18日下午,县科技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县科技服务中心主任张霄龙介绍了《县级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政策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会议内容如下:
一、科研经费的管理安排遵循哪些原则?
科研经费的安排使用,要根据全县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遵循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科研经费的支持对象有哪些?
面向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菏泽市“231产业体系”和全县主导产业;我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科技项目的能力和实施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高新技术企业、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或其他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科研经费的支持方式有哪些?
科技资金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和有偿使用等方式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无偿资助:是指用于企事业单位在技术创新中产品、工艺的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请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自筹资金,原则上申请科研经费与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1:4。
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是指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并已落实银行贷款的科技创新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具体依照县有关金融政策支持。
有偿使用:是指用于科技水平高,有潜力,并能很快形成产业,近期取得经济效益的项目。有偿使用资金到期后,由科技部门收回,转入下一年科技资金使用计划。
四、如何监管科研经费的使用?
科技资金的使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条件,力求项目资金发挥最大经济效益。
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将科研项目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严格执行项目资金预算,不得超范围列支。
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实际开支内容及金额,具体承担科研项目经费决算编制事务性工作。项目负责人及科研团队对决算经费事项进行确认,并对支出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建立绩效评价和跟踪调查制度,对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结果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需要对项目验收进行跟踪调查。项目立项后,承担单位要按照科技、财政部门绩效评价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承担单位应每半年向科技、财政部门提交项目绩效表、自评报告、任务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报表等相关绩效材料。
县科技局、财政局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视不同情况,采取收回资金或中止项目任务等措施。
项目完成后,县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终期绩效考核或结题验收工作;对项目实施期不能完成的项目可采取延期完成,最多延期不超过六个月。
项目完成后,有偿使用资金要如数上交科研经费专户,以备下年度继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