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0044875813/2023-6937 | 分 类: | 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标 题: | 成武县人民政府政协成武县委员会关于表彰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日期: | 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文 号: | 成政字〔2022〕128号 | ||
内容概述: | 成武县人民政府政协成武县委员会关于表彰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索 引 号:113717230044875813/2023-6937
- 分 类: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成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标 题:成武县人民政府政协成武县委员会关于表彰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30 日
- 文 号:成政字〔2022〕128号
- 内容概述:成武县人民政府政协成武县委员会关于表彰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 效力状态:有效
成武县人民政府政协成武县委员会关于表彰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成政字〔2022〕128号
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紧紧围绕县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全面实施“八大工程”,围绕工业经济、城市管理、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社会稳定等方面认真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工作者积极落实提案建议,有力助推了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县政府、县政协研究决定,对县委组织部等17个提案承办先进单位、白凤相等17名提案工作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提案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各提案承办单位和全体政协委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和办理实效,增强做好提案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为更好地发挥提案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成武县人民政府 政协成武县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
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一、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县委组织部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县政府办公室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公安局 县民政局
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教育和体育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生态环境局成武分局
县卫生健康局 县返乡创业服务中心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人民医院
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提案工作先进个人
白凤相 郝方宪 訾述标 兰 飞 鲁 丹
王留东 王聿珍 刘 志 朱瑞云 王 红
田晓兰 宋 涛 田 东 郭 立 孔令艺
曹 利 赵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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