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494413269M/2020-12-211 | 分 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 年 12 月 21 日 |
标 题: | 城市低保申报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 年 12 月 21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一)申请条件凡持有成武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申请低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支出型贫困患者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 |
城市低保申报指南
(一)申请条件
凡持有成武县常住户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申请低保。对于符合条件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支出型贫困患者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满3年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单独提出申请。
(二)办理流程
一是在低保申请人自愿的前提下,村(居)委会可以代申请人提交低保申请;二是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城镇户口向当地镇街民政办(主管单位)提出申请,农村户口向当地镇街民政办提出申请。由镇街人民政府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审批。
打印
关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