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1723MB2856283W/2021-12-031 | 分 类: | 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 | 成武县卫生和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 年 03 月 09 日 |
标 题: | 2021年度成武县卫生健康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日期: | 2021 年 03 月 09 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内容概述: | 2021年度成武县卫生健康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查计划及方案.doc |
2021年度成武县卫生健康局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查计划及方案
2021年度成武县卫生健康局
饮用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检查计划和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安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对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要达到100%。通过开展供水单位监督检查,以落实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水质消毒措施为抓手,强化供水单位各项卫生安全措施落实,及时发现和消除饮用水卫生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各类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建立将监督检查发现的卫生安全问题和隐患向主管部门通报机制,督促不达标水厂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保障供水水质的卫生安全。
二、工作内容
对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以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卫生许可证持有情况、水源卫生防护状况、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情况、涉水产品索证情况、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情况、水质自检开展及上报情况;对全部集中式供水单位现场开展出厂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建议对全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单位采集出厂水进行微生物指标检测。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6月份)。利用各种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做好卫生监督员动员和培训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6-11月份)。相关供水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找问题,认真整改。在此基础上对辖区内相关供水单位进行地毯式监督检查和采样检测,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查处违法行为。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三)督导检查阶段(贯穿全程)。市采取暗访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加大督查指导和随机抽查力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日常督查指导和随机抽查相结合。
(四)总结评估阶段(11月)。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估,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卫生健康执法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门队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督促检查、总结评估等具体工作。采取得力措施从人员、车辆、物资方面保证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饮用水相关卫生要求和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形成全社会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机制,曝光典型案件。
(三)确保取得实效。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供水单位,尤其是消毒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应督促其限期改进。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应根据各供水单位的不同情况,指导供水单位选择适当的水质消毒方式并加以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应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按照《山东省卫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达到一般情形以上的原则上要立案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扩大影响、震慑违法。
(四)应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结果通报、报告制度。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问题,以及水质检测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汇总整理,向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卫生安全隐患以及水质检测出现较为严重的超标情况的,还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成武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1年3月9日